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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      近日,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(2023年版)》和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电子招标文件范本(2023年版)》(以下统一简称《范本》)。这是我省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,规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,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。该《范本》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。

           《范本》强调,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、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应按法定程序有序开展,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安排应按下列规定执行:

           1.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;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,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。

           2.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不得少于20日。

           3.投标有效期一般为90日。


           关于评标方法、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开标要求,《范本》规定:

           1.公路水运工程监理、试验检测项目均采用“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”(简称“综合评估法”)。

           2.“评标办法前附表”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、因素、标准和程序。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,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、标准,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。

           3.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分因素及分值权重,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。招标人应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化,并明确各细化分项的分值。

           4.评审时,技术因素由各评委单独打分,商务因素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。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,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。未进行询问核实的,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(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、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)。

           5.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: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,第二个信封内为报价文件。开标分两个阶段公开进行:第一阶段先开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,报价文件暂不拆封并由招标人封存;第二阶段对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评审。

           6.投标文件的编制、包装方式和标记要求,以及如何开标、开标后如何保管等,招标人均应在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中明确。


           《范本》规定,为确保工程实施,督促监理人/检测人、发包人认真履行合同,有必要在“专用合同条款”中以课以违约金等方式对监理人/检测人、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予以处理。所有需要对监理人/检测人作违约处理的条款应在“监理人/检测人违约”中予以明确;所有需要对发包人作违约处理的条款应在“委托人违约”中予以明确。监理人/检测人的违约及赔偿限额为监理/检测服务费总价的30%。


    【转载于浙江省招标投协会微信公众号】